评估是否符合欧洲指令2014/53/EU和FCC法规的基本要求,第47篇,第15部分(美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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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线通信模块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的结合已经彻底改变了这个行业。互联互通技术促进了工业和消费设备新特性的发展,为创新提供了真正动力。这种转变必然带来新的产品合规要求。
为了进入欧盟市场,无线设备必须符合指令2014/53/EU(无线电设备指令/RED)中规定的基本要求。该指令旨在确保有效使用无线电频谱、适当的电磁兼容程度,以及人类、家畜和财产的健康和安全。
为了获得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,无线电设备必须符合FCC法规的第15部分。反过来,每个国家的市场都有自己的具体规定(加拿大的IC、日本的VCCI、韩国的KC等),制造商必须确保自己的产品符合每个国家的法律要求。
认可的无线电设备测试实验室
Applus+ Laboratories具备从产品概念到上市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所需的所有设施和认可。我们的目标是帮助制造商缩短产品上市时间。
我们提供无线技术一站式服务:
  • 测试协议设计
  • 合规前测试
  • 指令2014/53/EU(欧洲)和FCC part 15(美国)的合规测试
  • 全球市场准入无线电设备型式认证服务
  • 无线技术设备互操作性测试
Applus+ Laboratories是欧洲无线电测试领域的领导者,在该领域有超过10年的经验。我们是一些国际标准化委员会的积极成员,也是欧洲电信标准协会(ETSI)的“正式成员”。
无线设备的测试能力
  • 无线设备电磁兼容性测试 特别是短程、RFID、NFC、专用移动电台、WLAN/WPAN/RLAN(蓝牙、Wi-Fi、ZigBee等)设备、GNSS接收机、手机(2G/3G/4G):
    • EN 301 489-1
    • EN 301 489-3
    • EN 301 489-5
    • EN 301 489-7
    • EN 301 489-17
    • EN 301 489-24
    • 适用于本地及个人无线网络的设备的无线电频谱保护测试,包括WLAN/WPAN/RLAN技术(蓝牙、W-iFi、ZigBee等)、高达40GHz的短程无线电设备(通用、RFID、NFC、ISM波段等)及GNSS接收器:
      • EN 300 220
      • EN 300 330
      • EN 300 328
      • EN 301 893
      • EN 300 440
      • EN 302 291
      • 主动辐射体 - FCC第15部分第C子部分 C
      • 不带DFS主动辐射体的U-NII - FCC第15部分,E子部分
      • 带DFS主动辐射体的U-NII - FCC第15部分,E子部分
      • UWB主动辐射体 - FCC第15部分,F子部分 F
      • BPL主动辐射体 - FCC第15部分,G子部分
      • 空白设备专用散热器。FCC第15部分,H子部分
      • ANSI C63.10 2013
    • 无线设备的电气安全测试
  • 射频暴露测试 testing
 
优势
  • Applus+ Laboratories可以管理整个测试计划,不需要第三方参与t
  • 我们的多学科测试能力可以验证产品的全部应用(电气和电子、机械、环境和声学测试等)
  • 我们在产品和市场特定的测试技术和标准(车联网、无线通信中的网络安全等)方面具有专业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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